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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书(通知书)文号 | 石环不罚决[2022]藁城1-03号 | ||
相对人名称 |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|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| 聂有壮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30182MA0DCWHB | ||
主要违法事实 |
2022年9月2日我分局执法人员李力锋、李素格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,通过查看该公司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现,该公司2022年9月1日COD、总氮、氨氮日均值分别为32.596mg/L、12.375mg/L、2.695mg/L。该公司污水总排口COD、总氮、氨氮执行排放标准分别为30mg/L、10mg/L、1.5mg/L。该公司COD日均值超标0.086倍,总氮日均值超标0.23倍,氨氮日均值超标0.8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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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由 | 2022年9月2日我分局执法人员李力锋、李素格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,通过查看该公司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现,该公司2022年9月1日COD、总氮、氨氮日均值分别为32.596mg/L、12.375mg/L、2.695mg/L。该公司污水总排口COD、总氮、氨氮执行排放标准分别为30mg/L、10mg/L、1.5mg/L。该公司COD日均值超标0.086倍,总氮日均值超标0.23倍,氨氮日均值超标0.8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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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的法律条款 | 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十条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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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三条和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》水类序号54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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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结果 | 不予处罚 | 实施机关 |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区分局 |
决定(通知)日期 | 2023年02月10日 |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| 2023年02月13日 |
全文公示 |